所有考试结束后的第四天,成绩贴了出来。
南越府衙正门外的告示墙上,贴了三张朱纸。
左首一张写着“民政科及第者”,右首一张写着“律法科及第者”,正中一张最大,写着“税目科及第者”。
每张纸上密密麻麻列着姓名与分数,分数以“甲、乙、丙、丁”四等列之。
及第的标准是三科合计过十八分,且每科不得低于六分。
这是丙等,也就是合格。
乙等总分要大于等于21;甲等则要总分大于等于24。
告示墙前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。
有考生挤在最前面,仰着头一行一行地扫,手指顺着名字往下划;有人远远站在外围,踮着脚看,看不清便大声问前头的人,可惜人声嘈杂,除了他自己,谁也听不清。
赵恒没有往前挤,他站在一棵老树下,远远看着那片人头攒动的告示墙。
这时一个满头大汗的身影忽然从人群里挤了出来,四下张望了一圈,瞧见他,便快步跑了过来。
“赵恒!”对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,气喘吁吁地喊道:“七、六、八,总分二十一,乙等!你过了!”
赵恒的心脏像是被人猛地攥了一下,又骤然松开。
他张了张嘴,一时竟说不出话来,只觉得双手止不住地发颤。
他憋了好一会儿,才哑着嗓子问对方:“你呢?你过了没?”
对方摇了摇头:“六、四、五。只有民政及格了。”
赵恒心头一沉,正要开口安慰,对方却咧嘴一笑,像是已经想明白了:“我问过了,明年还有机会。今年不行就明年呗,又不是只考这一次。”
赵恒看着他,有些意外,也跟着笑了一下。
“好,”他说,“你明年要是有什么问题,只要我能答得上来的,你尽管来问我。”
对方眼睛一亮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有你这句话,我明年一定能考上!”
他看出赵恒的心思已经不在这里了,便摆摆手,“行了行了,快回去吧,你家里人肯定等着呢。”
赵恒没有再推辞,郑重地点了点头,又看了对方一眼,这才转身迈开了步子。
他要赶紧告诉母亲,他考上了。
而王府内院,柳墨言和吴法正在整理最终的名册。
及格者有六十三人,但真正算得上“优等”的不过十一人,也就是民政、律法、钱粮三科都拿到甲等。
“按殿下的意思,这十一人的卷子,要连同解题思路一并印在小报上,在南越及各州县发放。”柳墨言对吴法道。
吴法点了点头,将十一张试卷挑出来,摊在桌案上。他一张一张翻看。
“这吕永春的民政卷写得还行,”吴法点了点那张卷子,“他提出的方案是:将吏役也纳入考评,不称职者革除,且五年后必须异地轮换。”
柳墨言接过看了一遍,也点头:“他税目卷才算得漂亮。第二题里的那笔折耗账,好几处猫腻都被他揪出来了。他不光算出了账面问题,还标出了谁可能动了手脚——最后还附了句:‘此等手法,非内贼不能为。’”
“是个能做实务的人。”吴法道。
另一份卷子也被挑了出来,是一个叫黄彦的考生,二十二分。
柳墨言看过之后说:“他的强项在民政。那道‘吏役管理办法’,他答得比较细,甚至写了具体的轮换年限和交接程序。但钱粮那科他明显吃力,计算题有不少疏漏。”
吴法手里捏着一份卷子,“我这也有一个律法答得极好。褚阳徐,他那道‘父与子同案涉罪、知情不报’的题,他在判词里写下了一段话:
‘国法不可废,人情不可尽。官府应从没官之产中划出三成,作为子之妻小的生计安置银,按月支取。”
吴法对柳墨言说:“他那个‘划出三成给妻小’的思路,放在以前是不敢想的事,但新律确实没有禁止这样判。”
柳墨言接过判词看了两遍,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记住了这个名字。
其余入选者的卷子也被逐一检阅。
当日傍晚,吴法将最终名册连同十一份优秀试卷的摘要,一并送入应元正的院子。
应元正接过来,翻了翻那十一份卷子。他没有逐字读,只看了每份卷末批注的要点。
合上名册时,他开口:“这几份卷子不要全部都印刷,这样印刷肯定来不及。
你看看能不能先将民政科的几篇汇集起来印刷,接着再印刷律法科这样。”
他说完,自己沉默了一下,犹豫着开口,“这小报要不要收钱呢?”
吴法一愣,显然没听过“收钱”这个事。
应元正想着,要是收钱的话,能买的人多半都是准备考试的学子,他其实希望小报能流传的更广一些。
“算了还是免费吧。”
吴法松了口气,他理了理思路,才开口道:“那依殿下的意思,这十一份卷子分三批印——民政一篇、律法一篇、钱粮一篇。
每篇收录该科写得最好的几份,供各位学子自行领取,其他的便散到各处茶馆酒肆去,不收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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