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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张:刘德茂,民国二十三年至民国二十五年。

第二张:王世清,民国二十五年至民国二十八年。

第三张:李国梁,民国二十八年至民国三十年。

第四张:赵德厚,民国三十年至民国三十二年。

第五张:孙志远,民国三十二年至民国三十四年。

第六张:沈庭槐,民国三十四年至——

任期只写到了“民国三十四年”,后面空着。没有结束日期。

照片上的沈庭槐四十岁左右,国字脸,浓眉,嘴角微微向下,看起来是一个很严肃的人。

照片是黑白的,但他的眼睛在手电筒的光线下闪着一种奇怪的光泽,像是有生命。

林涵把目光移向第六张照片的旁边。那里还有第七个画框。画框是空的,没有照片,没有名字,只有一张贴在相框玻璃上的纸条。纸条已经泛黄,边缘卷曲,上面的字是用钢笔写的,笔迹很急,有些笔画拖出了长长的尾巴。

“馆长沈庭槐,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初三接任。任期:十七天。”

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初三接任。任期只有十七天。今天是三月初四——沈庭槐接任的第二天。但墙上已经有他的照片了。一个只接任了两天的馆长,不可能这么快就把照片挂上去。除非照片是提前准备好的。除非有人知道他只能当十七天馆长。

林涵把纸条拍了下来——虽然他用的不是手机,而是本子,他把内容一字不差地抄了下来。

小周在办公桌的抽屉里翻找。她拉开中间那个抽屉,里面有一把生锈的钥匙、半包火柴和一本发黄的笔记本。笔记本的封面写着“工作日志”三个字,翻开第一页,日期是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初三。

沈庭槐接任第一天的日志。

小周把笔记本递给林涵,自己继续翻抽屉。林涵打开手电筒,把光对准笔记本的页面。字迹很工整,像是写的人非常在意每一个字的准确性。

“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初三。阴。

今日接任江城殡仪馆馆长一职。前任馆长刘德茂已于上月病故,馆内事务由副馆长暂代。交接时发现若干异常,记录如下:

一、员工守则与馆内实际情况严重不符。墙贴守则共十五条,但前任馆长留下的私人笔记中提及‘另有真规六条’,真规内容与墙贴完全相反。

二、入殓师周伯明昨日行为异常,拒绝与任何人交谈,终日独自守于停尸房。夜半时分,我经过停尸房时,听到他在里面说话,但推门进去时,只有他一人。

三、北楼被列为禁地,所有员工不得进入。但前任馆长笔记中写道:‘北楼不是禁地,是唯一的藏身之所。’二者矛盾。

四、大库内无人认领的遗体数量与登记簿不符。登记簿上登记为十一具,但我今日亲自点数,实为十二具。多出一具。’

日志到这里就断了,下一页是空白。林涵翻到后面,发现大部分页面都是空白的,只有最后几页写了字。他直接翻到最后。

“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初四。夜。

它来了。

我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。不是人的。我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,用柜子顶住了门。它在门外站了很久,然后走了。但它还会回来。

我必须在它回来之前,把真相写下来。墙上的十五条守则,第一条是假的。是它让我们写的。它无处不在。不要相信红色守则上的任何一句话,除了‘后果自负’四个字。

北楼不是禁地,是唯一的藏身之所。它害怕北楼里的东西,所以不让人靠近。我把自己锁在这里三天了,它还找不到我。但食物快吃完了。

如果有人在看到这本日志,不要重蹈我的覆辙。去大库。找七号柜。入殓手记的最后一页在那里。那上面写着——’

最后一行字没有写完。笔迹从“写着”两个字之后突然变得歪斜,像写的人手在剧烈颤抖,然后拖出了一条长长的墨线,一直划到纸的边缘。墨线的尽头,有一个墨点,像是笔尖戳在纸上,戳了很久。

沈庭槐在写最后这行字的时候,被打断了。

小周也从抽屉里翻出了别的东西——一张发黄的全家福照片,照片上是一家三口,男人是沈庭槐,女人是他的妻子,中间站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。照片背面写着:“妻:沈刘氏;子:沈平。民国三十五年正月摄于江城南门。”

她把照片递给林涵。林涵看了一眼,夹进笔记本里。

“有人来了。”小周突然说。

林涵也听到了。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。不是皮鞋,不是布鞋,是光脚踩在水泥地上的声音。啪嗒,啪嗒,啪嗒,湿漉漉的,像是刚从水里走出来。

光脚印。他们在楼下看到的那行光脚印。脚印的主人还在这栋楼里。

脚步声越来越近。林涵环顾房间,只有一个地方能藏人——文件柜。他拉着小周躲进了文件柜里,轻轻拉上柜门。柜门是百叶式的,透过百叶的缝隙可以看到房间的大部分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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