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涵走到走廊尽头,站在那面写着数字的墙前面。他用手指摸了摸那个“45”,粉笔字蹭在指尖上。然后他转身,面对所有人。
“明天——不,今天。”他说,“今天天亮之后,我要去停尸房。”
“去干什么?”赵猛问。
“找第二版胶片。死人的皮做的胶片。”林涵说,“然后今晚,第三次观影的时候,烧掉它。”
“怎么烧?”
林涵没有回答。他抬起头,看向走廊尽头的窗户。窗户外面,后院的天已经开始亮了——不是真正的天亮,是一种灰蒙蒙的、像旧照片一样的光。焚烧炉的烟囱在雾气中若隐若现,烟囱顶端有火光,火光在晨风中摇晃,像一个在招手的人影。
“用那里面。”林涵说,指着焚烧炉。
凌晨四点二十三分。
天还没亮,但走廊里的灯突然全部亮了。不是之前那种昏暗的光,是明亮的、刺眼的白光,亮到所有人都眯起了眼。
亮了一秒,然后全部灭了。
灭了的瞬间,林涵听到了一个声音。不是脚步声,不是敲门声,是一句话,从走廊的每一个方向同时传来,像有几十个人在不同的位置同时开口:
“早安。第三天了。”
灯重新亮起来。
走廊里的一切都没有变。但有一件事不同——陈姐的307门开着,里面空无一人。被子叠得整整齐齐,床头柜上的杯子还在原位,压着那面镜子。镜子的旁边放着一张纸条。
林涵走过去,拿起纸条。
纸条上写着一行字,字迹潦草,但能看清:
“我去找48号了。如果我找到了,你们就不用死了。如果我死了,那就是我选的。——陈姐”
林涵把纸条折起来,放进口袋。
走廊尽头,墙上的数字又变了。
4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