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点了点头,“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大叔的女朋友,后来大叔居然叫她姐姐,我也吓了一跳。不过我一直纳闷大叔怎么会喜欢上她这样的女人?”
“秋起初也很排斥她,觉得是她妈妈害他继父对外心存眷恋,不愿回家,才让母亲郁郁而亡。但相反黎薇安待秋很好,甚至比我跟我哥对他都还要好,就好像她是带着某种目的介入了秋的人生,于是她成功了,她用六年时间让秋爱上她,为了她可生可死。而她却只用了一晚上,就让秋再次陷入地狱。”
关于这段回忆,黎秋向来讳莫如深,不曾向任何人提及。因此沈清晓在听到他的过往时,更多的不是同情,而是心疼。连她都不知道,为什么她的第一反应会是心疼。
“因为她嫁给了别人,对么?”
温瑞翔先是点头,继而又摇了摇头,“如果她只是嫁给别人,倒还没那么惨。最夸张的是,出嫁那天秋不愿让她走,黎薇安嫁的人是当地极有势力的黑手党组织,她估计也是害怕,怕自己没能准时出现在礼堂,会让未婚夫大怒之下血染黎氏,于是……”
他突然顿住步伐,眼神躲闪的望向远处,喃喃道:“于是她狠心刺了秋一刀,离心脏只差几公分,差些要了他的命。黎薇安接受神父祷念的时候,秋在医院抢救。尽管如此,他还是没办法恨她,虽然厌恶虽然反感,但却没办法以牙还牙,将她给的伤害还回去,可能是曾经那六年的感情太深刻了,所以在她嫁人之后,他躲了她六年。”
“原来那道伤口背后,是这么痛的故事。”她抬眸,望着温瑞翔轻声问,“大叔他,是不是还爱着黎薇安?”
“这个问题,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答案。”温瑞翔突然想到什么,将刚才买的甜甜圈拿出来分给她一只,“这世界上最幸运的爱情,是一个只懂流泪的男人愿意为你流血,一个只知道流血的男人,会为你落泪。黎薇安遇到过最好的爱情,可是她又亲手埋葬了它。”
她的脚步停在原地,深深地叹息,“每一个百毒不侵的人,都曾经无药可救过。”
当时他一定很害怕,利刃刺穿胸膛,执刀的人是他曾经最爱的人。鲜血汩汩如溪般流淌,他执意挽留,而她却决意要走。
原来他得到爱情再失去,比她爱而不得要痛的多。
加完班回到家,已经是晚上九点多,沈清晓累得浑身都疼,幸好还有周末可以缓缓。出租车开到兜来买超市的时候,她跟温瑞翔说要下车去
加完班回到家,已经是晚上九点多,沈清晓累得浑身都疼,幸好还有周末可以缓缓。出租车开到兜来买超市的时候,她跟温瑞翔说要下车去买菜回家做晚饭,温瑞翔快几百年没逛过超市了,一腔热血跟她下了车打算当搬运工。
“真看不出来你这样的姑娘还会做饭。”温瑞翔推着手推车一脸惊讶,“我以为你们这年龄的丫头个个是十指不沾阳春水,连菜名都分不清。”
“老实说我以前还真是那样的姑娘,除了煮泡面啥都不会。最近也是被逼的,报了一堆的主妇班,你看我这十个手指头,为了练习切土豆丝,差不多全报废了。”